農地工廠面積達多少應設置太陽光電設備
廠房及附屬設施建築物(如倉庫、辦公室) 屋頂層面積合計達660㎡以上者,應規畫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(太陽能板),且水平投影面積占屋頂可設置區域範圍50%以上
太陽光電設備應留設面積計算公式:
(廠房 + 建築物屋頂層面積) – 雜項工作物之面積 = (1000㎡ + 400㎡) – 200㎡ = 1200㎡ 應設置面積 = 1200㎡ * 50% = 600㎡
農地工廠太陽能規劃申請及設置時程
尚未取得特登者
- 需於工廠改善計畫核定起2年內完成設置,否則將無法取得特定工廠登記
- 業者應於工廠改善計畫載明太陽光電裝設計畫
已取得特登者:
- 為配合政府綠能政策,已取得特登者,將另請各地方政府發函通知轄區內業者,配合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
- 應於核准或變更登記日起2年內完成,否則將無法取得用地計畫核定
已臨登取得特登者:
- 為配合政府綠能政策,已取得特登者,將另請各地方政府發函通知轄區內業者,配合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
- 應於核准或變更登記日起2年內完成,否則將無法取得用地計畫核定
農地工廠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應備文件
同意備案:
| 辦理單位 | 一般案件 | 特登案件 |
| 申請人 | 申請表 | |
|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| ||
| 台電區處 | 併網審查意見書 | |
| 申請人 | 建物相關資料 | 1.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文件(特登文件或改善計畫核定函) 2. 建物安全文件 3. 設備安全文件 4. 所有權證明文件(房屋稅籍證明 + 切結書及其他輔助文件 |
| 屋主同意書 | ||
| 地政機關 | 土地登記謄本 | |
| 地籍圖謄本 | ||
| 台電區處 | 設置場址之電費單據 | |
| 申請人 | 建物及設備照片 | |
設備登記:
| 辦理單位 | 一般案件 | 特登案件 |
| 認定機關 | 設備登記申請表及設置聲明書 | |
| 認定機關 | 同意備案文件 | |
| 申請人 | 完工照片及平面配置圖 | |
| 太陽光電支出憑證 | ||
| 太陽光電模組、變流器出廠文件 | ||
| 太陽光電符合國家標準之證明文件 | ||
| 竣工試驗報告 | ||
| 建管 / 申請人 | 太陽光電之使用執照 | 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出具之完竣證明書 |
| 台電區處 | 購售電合約及完成併網通知函 | |
| 申請人 | 任用主任技術員相關證明文件 | |
特登工廠申請屋頂型光電設備(第三型)認定之流程
轉載自 綠能新訊